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药品挂网产品价格管理,规范企业价格申报行为,杜绝“挂网不挂价”,根据挂网规则相关规定,现将开展挂网药品价格联动及清空“备选药品目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挂网药品价格联动
(一)“备选药品目录”内药品价格联动
相关企业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价格联动(备选转阳光)申请,将“备选药品目录”内挂网药品转移至“阳光挂网目录”,形成符合要求的挂网价格。
操作路径:招采子系统 - 药品采购管理 - 挂网申请管理 - 价格联动(备选转阳光)申请 - 价格联动申请(202407)- 新增 - 选择备选转阳光的药品信息、提交注册批件等相关附件,选择最低挂网省份、提交该省份挂网截图及平台交易订单截图(体现已到货、已收货或已入库等),填写备选转阳光药品的最小包装价格(不高于自报价和全国最低省份价格)- 提交等待受理,公示无异议的,直接生效予以挂网;未通过申请的,不予挂网。
(二)其他挂网药品价格联动
根据我省药品挂网规则要求,挂网药品在全国其他省级平台出现新的最低有效挂网价(按最小制剂单位)且低于我省挂网价格的,企业应在30日内通过招采子系统申请调整。对未按要求联动最新全国省级平台挂网低价的产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二、清空“备选药品目录”
招采子系统“备选药品目录”内未在上述时限前申请价格联动以及价格联动后未成功进入“阳光挂网目录”的药品,将于2025年12月15日前予以清空处理。
三、相关提醒
(一)医疗机构及时进行目录调整
目前采购招采子系统“备选药品目录”内药品的医疗机构结合临床实际和挂网情况,及时调整被清空药品用药目录,以免影响临床用药。
(二)被清空药品后续处理
本次清空的招采子系统“备选药品目录”内药品,后期符合我省挂网规则的前提下可随时进行申报挂网。
四、业务咨询电话
药械交易部:0531-51778919(工作日)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