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宜宾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宜医保办〔2024〕48号)规定, 经巡司镇银星村和平卫生室等3家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由所属乡镇卫生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评估,筠连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人员组织集体讨论,评估结果均为合格,符合宜宾市医疗保障医药机构定点管理条件。经研究,拟将巡司镇银星村和平卫生室等3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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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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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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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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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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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司镇银星村和平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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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巡司镇银星村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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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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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司镇解放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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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巡司镇解放村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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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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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镇川丰村幸福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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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筠连镇川丰村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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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日期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筠连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邮编:645250 联系电话:0831-7683535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筠连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