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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委托配送公告(2026年第10号)
发布时间:2026/01/13
根据国家药监局印发的《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2022年第55号公告)有关要求,现就博晖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疫苗委托配送事项公告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 托单位注册地址 被委托企业名称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委托范围 委托配送区域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博晖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三经路5号7号库 天津予联达冷链包装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三经路5号7号库 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细胞) 山东省 至2026-12-31(相关产品/企业的注册/许可资质逾期失效的,不得再委托储存配送)

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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