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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部分国家第十一批集采未中选药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7

各相关企业:

按照河北省药品挂网规则,现将申投诉后符合挂网条件药品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10日。

如有异议,企业可登录平台进入“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上申(投)诉。通过“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过评药品挂网-企业申投诉”选择【国家第十一批集采未中选药品竞价挂网-申投诉结果】,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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