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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药招〔2026〕86号 关于做好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续约)三方合同签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6

各市(州)医疗保障部门,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确保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续约)在我省有序推进,请相关医疗机构、集采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于2026年4月17日开始,一个月内完成三方合同签订,中心将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测。

特此通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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