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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15
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基金中心、市医保服务行为监测中心、市医保数据技术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6〕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医保局督促落实通知要求,各有关医疗机构做好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协议签订有关工作。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7日
附件
附件一: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1).pdf
附件二: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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