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与管理,保障疫苗质量安全、供应稳定、价格合理、满足辖区群众预防接种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四川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原县非免疫規划疫苗通选、采购、供应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红原县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已纳入四川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中标的生产企业/授权代理机构。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质量优先、保障供应、需求导向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监督。
三、组织实施
由红原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指导,红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成立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材料审核、综合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在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县疾控中心党办全程监督下,组织辖区接种单位代表集体投票确定入选品种及企业。
四、申报条件
1.企业(含代理机构)具备合法资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无廉洁违纪行为被通报处罚。
2.疫苗产品持有有效《药品注册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进口疫苗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批签发证明有效,符合国家药典及质量标准。
3.具备稳定供应能力,能满足红原县日常及应急接种需求,冷链配送符合规范,售后服务完善(含异常反应处置预案、退换货机制)。
4.符合国家及四川省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管理的其他规定。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核心材料清单
1.遴选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机构需提供生产企业正式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明。
3.产品资质:药品注册证书及补充批件、近6个月批签发证明、产品说明书、质量标准、四川省招采平台挂网证明。
4.履约与服务:供应保障说明、冷链配送方案(含运输企业资质)、售后服务承诺书、异常反应处置预案、退换货承诺书。
5.合规与廉洁: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承诺书、疫苗购销廉洁承诺书、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6.其他:企业简介、近2-3年产品销售及使用数据、AEFI监测情况、接种单位需求调研材料。
(二)提交要求
1.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单独封装(封口加盖骑缝章),封面标注疫苗名称、企业名称。
2.同步提交完整电子版(PDF+可编辑表格),命名规范为“疫苗名称-企业-材料类型”,压缩包命名为“[企业名称]红原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资料”。
3.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红原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六、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2026年4月15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审核:2026年4月20日,对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3.遴选会议:2026年4月XX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接种单位代表投票确定入选品种及企业。
4.结果公示:遴选结果通过红原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5.结果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印发《红原县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有效期至下一年度遴选结果公布。
七、提交方式与地点
1.提交方式:现场提交、可接收邮寄、快递等其他方式。
2.提交地点:红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详细地址:红原县邛溪镇霞穹街2号)。
3.联系人:哈木姐 联系电话:0837-2662835 17336822888
八、监督管理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对遴选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九、其他事项
1.遴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自行承担材料编制、提交等相关费用。
2.遴选期内如遇国家、省、州政策调整,需变更遴选品种、企业或流程的,由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3.本公告由红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州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