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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人民医院关于报送国采1-8批接续等5批次集采药品相关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8

各配送企业:

为贯彻落实好国采1-8批接续等5批次集采药品相关工作,根据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送企业参与遴选前提必备条件(缺一不可)

(一)需为与我院签订药品采购合同的配送企业;

(二)在云南省药品集采平台(招采子系统)显示中选企业后,在受理公示期内可查见被生产企业/申报企业平台授权点选(逾期不受理)。

二、普洱市人民医院国采1-8批接续等5批次集采药品品规名单(详见附件),请各配送企业结合可配送品种信息如实提供以下信息:

1.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如有,需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2.资料提供说明:

(1) 相关纸质材料邮寄至:普洱市人民医院药学部药品采购供应组办公室(三号楼1楼),收件人:白老师;电话:0879-2134956;

(2)纸质材料信息接收有效时间截止至2026年04月15日(邮寄者以邮戳为准)。

三、国家/省/市/医院政策调整时按最新政策执行。

普洱市人民医院药学部

2026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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