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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十批、第十一批国家集采新增中选药品信息维护及配送关系建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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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第十批)》的相关要求,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部分新增中选药品信息已更新(详见附件),为保障中选结果顺利执行,组织相关企业对新增中选品种进行信息维护并建立配送关系。我省定于2026年4月13日零时起执行中选结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维护

中心已根据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内药品信息完成产品入库工作,请相关中选企业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ggzy.ln.gov.cn/yphc/),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选择“生产企业、代理企业”,点击“单位登录”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信息维护。产品“基础信息”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为准,“产品扩展及资质信息”需企业自行填报。

二、配送关系建立

以流水号为单位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每个流水号在每个地级市可选择不超过3家配送企业。

操作方法:由中选生产企业先行发起,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在“药品招标管理”模块中,选择“产品信息管理”-“集采产品填报配送企业”菜单,页面中显示需填报配送企业的全部品种。点击品种对应的【填报配送企业】按钮,进入配送企业填报页面,按页面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在截止时间前,企业可随时更改填报信息。

中选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企业填报后,视同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中选结果执行时,选定的配送关系将自动生效,相关企业无需再行操作。

三、时间安排

药品信息维护和配送关系建立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12日24:00;

四、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024-23447836

业务咨询电话:024-234481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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