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若供应商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经营范围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中药品种),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东兴区中医医院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西段53号
联系方式:0832-2240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北段1号5栋1单元202号
联系方式:0832-212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832-212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