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要求,现将艾美行动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区域储存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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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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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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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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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配送储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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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配
送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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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储存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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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配送、区域储存合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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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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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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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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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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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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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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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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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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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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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S2015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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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剂量640E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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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美行动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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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药城大道8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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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康恩必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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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庆阳路352号世纪广场C座2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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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线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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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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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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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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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S2015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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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剂量320EU/0.5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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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苏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委托配送和区域仓储情况信息的公告(2025年第21号)已公告相关信息。(适用于外省疫苗生产企业委托我省企业配送的情形)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