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药品供应商遴选工作,保障配送质量和效率及供应使用安全,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根据《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桂卫财审发〔2023〕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医改办〔2017〕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三)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四)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
(五)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武鸣区甘圩镇卫生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项目
共2个分标,A标:西药、中成药;B标:中药饮片
(二)遴选方式:由遴选工作小组综合评审,按评分高低排序遴选。
(三)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如因国家政策调整,需要重新遴选时,再重新进行遴选采购)
三、遴选对象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应当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的经营企业,如药品生产企业需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具有广西药品与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三)流通企业所配送药品,必须要求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执行“两票制”有关规定的条款。
(四)配送企业负责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遴选活动;同一集团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仅允许一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若发现关联企业同时投标,均视为无效;
(五)企业诚信记录良好,守法诚信经营;参加报名前三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六)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设备和运输工具,并提供相应配套服务,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储存的温度、湿度要求及以下要求
1.保证配送药品的质量及安全;
2.保证药品配送的时效性: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按医院需求配送;急(抢)救药品2小时内送达,急用药品4小时内送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配送时限不超过4小时;
3.严格按照计划单做到精准足量配送;
4.应配合医院完成滞销品种和近效期品种退货工作。
特别说明:
1.药品(含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集采部分)全部品种须100%(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外)在“广西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中药饮片(线下)必须符合《中国药典》、《部颁药品标准》等相关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
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中选配送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非正当理由拒供,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配送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协议期内如因上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与原采购协议相矛盾,须立即做出相应调整,或立即终止合同。
四、响应材料
(一)《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1);
(二)《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三)参与A标企业按照《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3)进行自评打分;参与B标企业按照《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4)进行自评打分,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支撑资料;
备注:上述材料需按顺序装订,并用牛皮文件袋严格密封完整、加盖公章,密封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所报标段-报名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号码”,视为有效文件;以上所提供资料需一式5份,除原件外一律要求加盖企业公章,未按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所提供的评分支撑材料,凡有作假,取消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01月13日至2026年01月21日17: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地点:南宁市武鸣区甘圩镇卫生院门诊三楼院办。
六、递交方式
请于2026年01月21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五份)密封现场递交或邮寄到我院,如邮寄请电话告知,因快递原因未在公告期内收到材料,本院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老师
电话:0771-6265955(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
邮箱:ganxu5955@126.com
南宁市武鸣区甘圩镇卫生院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