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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我区第十一批集采相关药品价格治理工作处置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3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26年深化医药价格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5〕139号)及《关于落实挂网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6〕2号)《关于规范稳妥实施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等相关工作要求,我区开展了国家第十一批集采同通用名药品进行了价格风险预警标识及中选品种清单外挂网药品价格联动工作。

相关产品“红黄标”风险警示情况,已通过系统点对点提示,请各企业登陆系统自行查看。中选清单外未价格联动拟暂停药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

如企业对“红黄标”风险警示、拟暂停药品清单存在异议,请各相关医药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国家第十一批集采相关药品价格治理处置”项目递交申投诉资料。

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

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

业 务 咨 询:0951-5166857 

附件: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清单外未价格联动拟暂停药品清单(站内查看)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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