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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6/04/17
为落实挂网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2026年04月14日已对“前八批国家集采接续”批次中的产品进行了价格风险“红黄标”预警标识。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进行预警标识后,设立3个月试行期。期间,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红黄标”预警标识结果有异议的,2026年07月14日17时前可发送邮件至hnyyzbcg@163.com邮箱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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