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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药品采购执行量公示及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7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以下简称“国采接续项目”)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本市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按照我市整体部署安排,开展国采接续项目中选药品采购执行量公示及三方协议网上签订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中选药品采购执行量公示

相关单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系统—集采填报(国采1-8批接续)—药品须执行采购量”栏目查看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2026年4月8日—4月10日12时。

2.中选药品三方协议网上签订

医药机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系统—集采填报(国采1-8批接续)—合同签约”栏目完成三方协议网上签订。

三方协议网上签订时间:2026年4月10日—4月20日17时。

二、工作要求

1.为保障我市医药机构中选品种用药供应,请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各有关企业提前做好组织生产、备货工作,确保我市相关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执行。

2.平台签订三方协议功能在协议期内持续开放,协议签订前的采购量不计入协议完成量。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联系电话:022-24538156

联系邮箱:tjmpc@tjmpc.cn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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