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医药企业开展信用评价的函》要求,我中心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5版)》,完成了相关企业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拟评定情况公告如下:
一、失信等级拟评定情况
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裁量基准(2025 版)》第一条“医药企业价格或营销行为符合以下失信行为情形之一的,失信等级评定为‘失信’1.8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购销或配送合同,且未提前1个月告知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及采购单位,但未对临床诊疗秩序构成严重影响的”规定,拟对77家医药企业在我省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等级评定为“失信”。
二、信用修复与申辩流程
(一)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企业。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有协议量未建立或部分未建立配送关系的挂网企业,需在2026年2月1日前将配送关系建立完全。完全建立视为有效修复,不再进行正式评级,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建立配送关系的挂网企业失信等级评定为“失信”。
(二)配送率不达标企业。2025年第四季度部分药品连续三个月配送率低于90%的挂网企业,需于2026年2月1日前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辩意见及信用修复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辩,我中心将按拟评定内容予以正式处置。
三、《拟评定结果告知书》领取
相关企业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现场领取拟评定结果告知书。
四、联系方式
电话:0971-6115291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晏路75号(青海省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1522室)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