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有关零售药店: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氯化钠等大容量注射液省际联盟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挂网有关工作的函》现将氯化钠等大容量注射液省际联盟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挂网交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选结果详见附件1
请相关企业认真核对中选结果中对应的医保编码、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数量、包材、申报企业、生产企业、药品属性等相关数据。
二、挂网交易时间
2026年5月31日起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通过招采子系统带量采购专区采购,采购周期为2年。
中选药品对应的同厂同品规常态化挂网的药品,将在执行后停止常态化挂网交易资格,停止交易目录详见附件2。
三、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中选药品中从未在云南省挂网的基药和原省补,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https://mpa.yn.gov.cn/zfxxgk/fdzdgknr/gsgg/202109/t20210917_1231876.html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二)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871-63112057。请企业尽快完成基本药物告知承诺备案,否则后果自负。
四、工作要求
非中选药品申请挂网时,应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 ]92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的通知》(云医保〔2025]46号)要求进行挂网和价格治理。参照《关于落实第十一批国家集采、部分国家集采、省级和省际联盟集采同通用名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的通知》的要求,将对非中选挂网药品执行“红黄标”预警标识。请相关企业尽快按照平台《在网交易药品降价办理须知》进行价格调整。
六、工作安排
各医药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在招采子系统以电子合同的方式签订采购协议。中选药品可由中选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请相关企业及时在招采子系统建立配送关系。
七、招采子系统账号
请相关企业根据2024年3月20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关于开展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注册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招采子系统注册。
联系方式:0871-65388795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0871-65165512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