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8〕31号)规定,现将赤峰宇泰侨治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市国大医药有限公司红山区第三分公司、赤峰蒙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赤峰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巴林左旗华馨佳苑连锁门店、翁牛特旗卫民侨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宁城县旭京商贸有限公司、赤峰卫民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第七十二分公司等7家企业办理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告知(变更)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