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至16日,市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各县(市、区)督导调研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现场走访了定点医疗机构,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医保部门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就进一步做好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思想认识,以超常规举措纵深推进。要进一步筑牢医保基金“防护网”,深刻领会本月正式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重大意义,形成 “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压倒性态势。二要加大重点整治力度。各级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督促两定机构建立健全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对违规问题切实整改,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督促定点医药机构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推动自查自纠“常态化”。要突出重点,聚焦关键,突出对精神疾病类专科医疗机构监管、突出查处欺诈骗保问题、突出查处国家医保局下发的高风险线索、突出防范基金赤字、困难群体住院异常等问题。三要标本兼治抓落实。进一步完善基金运行、结算、支付管理等制度,不断完善智能监管体系,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追溯全流程智能监控,着力构建常态长效机制,确保达到基金使用效率与基金监管水平“双提升”。四要强化干部队伍纪律教育。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全市医保系统干部职工要严守工作纪律,把廉政风险防控贯穿专项整治、履职尽责全过程,持续加强关键岗位人员教育提醒,不断提升廉洁自律和风险防控意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风清气正、规范有序,当好基金安全“守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