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注销以下单位《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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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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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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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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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
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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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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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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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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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越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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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中纬路55号(斯达自控设备有限公司院内1#楼E区5层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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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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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焦市监械经营备20190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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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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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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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公卫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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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站区李封街道新园路北侧、衡苑路东侧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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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瑞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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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焦市监械经营备202500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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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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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