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医保局以“三个坚持、三个结合”为主线,推进国家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院、进零售药店,积极破解群众“购药难、购药贵”问题,集采成果惠及更多参保群众。截至目前,632家定点医药机构纳入“三进”范围,初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集采药品供应保障格局。
在组织参与上,坚持医保搭台和自愿自主相结合。自“三进”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发挥政府搭平台、促对接、保供应、强监管作用,积极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参与,集采药品供应网络持续拓展,参与机构类型同步扩大,构建起遍布全市、便捷可及的集采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全市纳入体系的基层医疗机构424家,覆盖全部乡镇和社区;民营医疗机构13家,包括综合医院与专科诊所;定点零售药店195家,形成城区与乡镇均衡分布的供应网络。同时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充分保障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自主选择权,既增强药品可及性,也保持其市场化运营的灵活性。
在统筹谋划上,坚持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对于基层医疗机构,强调其公益性与基础保障功能,明确要求其对于集采目录内药品“应采尽采”,严格落实药品“零差率”政策,按中选价销售中选药品。对于参与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明确其销售集采药品的售价不得高于集采中选价格,杜绝价格违规。对于定点零售药店,一方面鼓励药店按不高于中选价销售,另一方面,考虑到药店的市场化运营成本,建立科学的“量价比较指数”评价体系,对于总体价格水平控制良好、不高于本地区药店量价比较指数的定点药店,允许适当加价销售。
在推进落实上,坚持服务激励和监管约束相结合。着力构建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一方面对实际配备集采药品数量达到要求、设置集采药品专区专柜、规范执行价格政策、按要求扫描药品追溯码的定点零售药店或民营医疗机构,授予“集采便民药店”或“集采便民民营医院”标识牌。一方面将“三进”政策执行情况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体系,考核结果直接与医保协议续签等挂钩。对中选药品配备数量未达要求、未规范执行集采价格政策、无正当理由不完成合同约定、串货倒卖集采药品等,视情节采取约谈、通报、暂停或取消参与集采“三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