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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医保局召开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会暨警示教育会
发布时间:2026/04/10

    3月30日下午,市医保局组织召开了2026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会暨警示教育会。会上,组织参会人员观看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警示教育片,对即将实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

    会议指出,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决策部署的具体安排,是源头规范基金使用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认真组织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好自查自纠,对自查敷衍、隐瞒不报、顶风作案的机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查实倒卖回流药的,坚决解除协议;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对公职人员内外勾结的,坚决移交纪委监委。对机构在自查过程中遇到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对机构自查退回的资金,及时核实、及时入账,对机构反映的实际困难,要实事求是地帮助解决。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结合市医保局下发的问题清单和问题明细,认真组织人员逐项分析,对涉及违规基金及时退回,对涉及管理问题及时完善制度,要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会议强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级医保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关于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要求上来,认真学习《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立法精神、核心条款及贯彻要求等关键内容,不断强化能力建设,构建“事前预警—事中拦截—事后追溯”的全链条智能防控体系,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夯实主体责任,确保检查、用药、治疗、收费合理合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市医保局机关、市医保中心和市稽核中心有关同志,各县(市、区)医保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基金监管负责同志,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主管副院长、医保办主任,定点零售连锁药店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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