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旭申商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申屠云华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64005095号
你(单位)于 2026年05月22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64017509)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住所由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江南镇金堂路733号502室变更为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江南镇金堂路733号3号楼301室。经营场所由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江南镇金堂路733号502室变更为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江南镇金堂路733号3号楼301室。自设仓库地址由委托杭州隆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配送(仓库: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江南镇金堂路733号601室)变更为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江南镇金堂路733号3号楼301室。***
2026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