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晋中市药品、医疗器械警戒工作走深走实,压实药械化上市后安全性监测责任,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经营使用单位在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中的“哨兵”作用,晋中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结合年度安排和“两品一械”监测工作实际,组织骨干力量成立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督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时间跨度为三个月,集中在9至11月底,覆盖全市27个市级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哨点、2个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1个国家级药物滥用监测哨点。督导小组先后深入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晋中市中医院、山西省荣军精神康宁医院、晋中爱尔眼科医院、范利杰化妆品商店等哨点单位,对制度建立落实层面、法律规章执行层面、人员培训管理层面、报告数量报送层面、机构内宣传培训层面及档案收集分类层面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了解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哨点的运行情况及相关工作开展进度,全面落实医疗机构报告主体责任,巩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长主要抓、科室主任具体抓”监测工作机制,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截至11月底,全市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有效报告11650份,达到每百万人口3447份。其中,严重的报告743份,占同期报告总数的6.4%。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有效报告2629份,达到每百万人口778份。其中,医疗器械严重伤害事件112份,占同期报告总数的4.3%。化妆品不良反应有效报告697份。连续三年,由哨点单位报告的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占比均超过全市报告总数的三分之二。
晋中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将继续围绕监测评价工作,持续巩固全年药械化上市后安全性监测工作成果,不断提高“两品一械”上市后监测评价工作效能,加强与基层报告单位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哨点单位安全“哨兵”作用,推动“两品一械”警戒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