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要求,对以下药品经营企业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2月12日
|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经营范围
|
经营方式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至
|
验收时间
|
验收人员
|
验收面积(平方米)
|
|
1
|
鲁CB531d03584
|
91370105MAEXF78M4W
|
瑞隆安医药连锁(山东)有限公司第十分店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泺口街道泺口南路4号绿地滨河国际城三区8号楼2-104
|
/
|
一类店;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药品零售经营范围一类,中成药,化学药,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冷藏冷冻药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包括国家禁止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和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的药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血液制品、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及其他生物制品
|
零售(连锁门店)
|
/
|
杜寅秋
|
孔丹丹
|
2025-12-09
|
2030-12-08
|
2025-11-09
|
王鹏,张薇
|
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