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新视野眼镜店等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以下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1.本溪市平山区新视野眼镜店(许可证编号:辽溪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017号,有效期至2026年4月13日)
2.辽宁力升原商贸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辽溪药监械经营许20160127号,有效期至2026年4月14日)
3.辽宁五洲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本溪小市紫荆花园分店 (许可证编号:辽溪药监械经营许20160096号,有效期至2026年4月15日)
4.辽宁五洲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本溪小市煤炭巷分店(许可证编号:辽溪药监械经营许20160096号,有效期至2026年4月15日)
5.辽宁五洲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本溪小市镇南分店(许可证编号:辽溪药监械经营许20160095号,有效期至2026年4月15日)
6.辽宁五洲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本溪南芬郭家分店(许可证编号:辽溪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126号,有效期至2026年4月15日)
7.辽宁五洲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本溪彩力分店(许可证编号:辽溪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125号,有效期至2026年4月15日)
特此公告。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