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地实施,近日,市局全面开展《条例》学习宣贯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已组织培训10场次,累计培训1800余人次。
一是强化统筹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条例》宣贯作为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组织监管人员、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和集中轮训,重点围绕网络售药、处方药销售管理、药品追溯等新规定开展学习解读,推动监管人员和从业主体准确掌握政策要求。
二是拓展宣传覆盖。结合不同群体需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宣传。线下依托药店、医疗机构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内容,提升《条例》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三是突出学用结合。将《条例》宣贯与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同步推进,结合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飞行检查和监督抽检,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指导,强化风险提醒和规范引导,进一步提升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和公众安全用药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