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台州市局以制度建设为先导,统筹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与跨部门协同监管,持续强化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全链条、精细化管控。今年以来,共建立药品监管相关制度13个,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健全追溯体系,筑牢全程可控防线。联合卫健、医保等部门出台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与运行指引,构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三医联动”协同机制。通过信息互通、联合检查、线索移交等制度设计,推动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闭环的监管新模式。同时,压实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指导其健全制度、配备专岗硬件、规范信息采集上传流程,确保追溯覆盖药品购进、储存、销售及售后全环节,并实现连锁门店、医疗机构系统与总部及医院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保障数据关联性与时效性。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化突出问题整治。针对执业药师“挂证”、处方药违规销售等顽疾,多措并举开展专项治理。一方面,严格执业药师注册准入与变更审核,加强职业资格、社保缴纳等要素核验,从源头把好资质关;另一方面,通过专项整治、“穿透式”核查等方式,严查“人证分离”等行为,并建立核查台账,依法从严处罚、纳入信用惩戒。同时,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自查制度,聚焦在岗履职、处方药销售等关键环节自查自纠,推动主体责任压实。
三是深化部门协同,构建联动共治格局。积极构建“三医”协同治理机制,成立多部门协作工作小组,明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路径。动态梳理联合监管重点清单,针对共性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与联动检查,实现执法互助、结果互认。强化违法结果综合运用,将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信用评价并实施惩戒,定期曝光典型案例。通过培训、风险宣贯等方式,提升医疗机构、药店等相关方合规意识,构建起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治理体系。
四是拓展监管维度,覆盖线上线下全域。在重要消费时段及新兴领域,台州市局同步加强监管力度。“双十二”期间,加强药械化网络市场质量监管,线上定向监测排查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行为,线下严查实体店进货渠道、储存条件及产品资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快速响应机制,并结合普法宣传提升公众辨识与维权能力,积极处理咨询与投诉,查处风险隐患10余起,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