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 2026年3月30日 受理成都丹翔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6年3月30日起对拟注销成都丹翔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 10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成都丹翔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住所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同镇文澜路 336 号;生产地址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同镇文澜路 336 号 2 栋 1 层 3 号(生产区)、1栋 2 层(办公区);法定代表人为张魏;企业负责人为尖锋;生产范围2002年分类目录:Ⅱ类:6857-6-专用消毒设备2017年分类目录:Ⅱ类:11-05-清洗消毒设备。]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