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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全省2026年第一季度药品流通使用领域药品安全风险会商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6/04/10

    4月9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省第一季度药品流通使用领域药品安全风险会商会,深入研判当前全省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安全形势,系统排查风险隐患,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监管重点工作,坚决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会议指出,第一季度全省药监系统紧扣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党组工作部署,以巡视整改为牵引、以风险防控为主线、以“清源”巩固提升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和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成功举办全省政策法规高级研修班,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完成药品批发(连锁总部)企业现场检查9家次,药品零售企业781家次,医疗机构166 家次,网售药店80家次,如期完成了一季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全省查办案件56起,较上年一季度增长47%。受理办结药品投诉举报178件,同期相比下降2%。全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药品监管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政治问题,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药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风险底线。一要强化零售药店监管,聚焦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等关键环节,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二要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严格药品采购资质审核,督促落实储存条件要求,指导合理用药及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三要加大网络售药监管力度,健全监管机制,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行为;四要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监管,针对调剂使用、质量标准执行等新情况,严格审批流程,强化全链条检查,严打变相销售、违规调剂等违规行为。

    会议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网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与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精准性;要加强药品安全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此次风险会商会为契机,压实监管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深入排查风险,始终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持续深化药品“清源”巩固提升行动和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建设健康青海贡献药监力量。

    省药品监管局相关处室和省药品审核中心、检验检测院、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八个市州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以视频会议形式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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