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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的通告(2026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6/3/9 16:03:06        信息来源:查看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的通知》(药监综药管函〔2023〕313号)有关要求,我局对贵州双壶堂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所用中药材来源于5个中药材基地开展《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延伸检查,经综合评定符合要求,现予以通告。

    请企业持续严格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确保各项活动符合规定。如在后续监管中发现存在违反GAP相关要求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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