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红花岗区某大药房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2025年4月,红花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红花岗区医保局移送线索称红花岗区某大药房涉嫌销售医保回流药品。经查,该药房通过员工家属在医疗机构购买了速效救心丸2盒并在药房上架销售,未从具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红花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红花岗区某诊所使用劣药案
2025年5月23日,红花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红花岗区某诊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在该诊所的拆零药品区有3瓶麦迪霉素片、1瓶维生素B6片以及药柜架子上有2盒枸橼酸莫沙必利片均已超过有效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红花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涉案劣药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红花岗区南关街道某村卫生室使用过期医疗器案
2025年5月15日,红花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红花岗区南关街道某村卫生室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治疗室的急救推车里1个氧气袋、2个一次性使用鼻氧管已过期失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红花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涉案过期医疗器械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红花岗区某副食店经营过期化妆品案
2025年4月30日,红花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红花岗区某副食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在货架上有洗发水、沐浴露、护肤品共计18瓶化妆品已过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红花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涉案过期化妆品并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