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药品经营使用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函〔2025〕239号)、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开展不良事件监测情况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函〔2025〕313号)等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各县区对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抽查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告:
本次共联合检查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85家次(详见附件)。其中,检查结果符合要求129家次;存在问题56家次,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并监督企业完成整改。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