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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曝光(第七期)
发布时间:2026-09-24        信息来源:查看

    为进一步规范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督促机构合规使用医保基金,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维护参保群众切身利益。近期,叶城县医疗保障局常态化开展医保基金日常稽核、专项抽查、大数据筛查及现场核查工作,查处多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为强化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续释放从严监管、露头就打的强烈信号,现公开曝光9家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一、叶城县恰尔巴格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院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将自费项目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9536.21元。依据《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违规行为,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328.86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按照支付比例进行换算),处违约金1632.89元,退还患者本人承担费用3207.35元,约谈有关负责人,行业内通报批评,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

    二、叶城县乌夏巴什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院存在分解住院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965.03元。依据《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违规行为,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965.03元,处违约金596.50元,约谈有关负责人,行业内通报批评,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

    三、叶城县巴仁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院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将自费项目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820元。依据《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违规行为,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068.54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按照支付比例进行换算),处违约金1146.91元,退还患者本人承担费用751.46元,约谈有关负责人,行业内通报批评,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

    四、叶城县润生药业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超量开药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876元。依据《喀什地区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该药店限期整改违规行为,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876元,处违约金862.80元,约谈有关负责人,行业内通报批评,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

    五、叶城县爱民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超量开药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26.6元。依据《喀什地区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该药店限期整改违规行为,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26.6元,处违约金547.98元,约谈有关负责人,行业内通报批评,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

    六、叶城县汝然堂药业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超量开药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10元。依据《喀什地区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该药店限期整改违规行为,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10元,处违约金423元,约谈有关负责人,行业内通报批评,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

   七、叶城县颐仁堂医药连锁第二百七十一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超量开药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79.5元。依据《喀什地区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该药店限期整改违规行为,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79.5元,处违约金323.7元,约谈有关负责人,行业内通报批评,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

    八、叶城县恩慈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超量开药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71元。依据《喀什地区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该药店限期整改违规行为,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71元,处违约金321.30元,约谈有关负责人,行业内通报批评,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

    九、叶城县龙跃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超量开药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54.5元。依据《喀什地区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该药店限期整改违规行为,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54.5元,处违约金316.35元,约谈有关负责人,行业内通报批评,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关乎广大群众的民生福祉。我局将结合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加强对医药机构的检查力度,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广大群众一旦发现欺诈骗保行为,请及时向医保部门予以举报。医保部门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合力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叶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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