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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血液透析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案例通报
发布时间:2026-07-28        信息来源:查看

    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2026年6月,邵阳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对全市血液透析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邵阳县血液透析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邵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邵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4531.6元。

    处理结果:邵阳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邵阳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协议》有关条款,责令该医疗机构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531.6元,并按1倍行政处罚14531.6元,对责任医师医保支付资格记分。

    二、邵阳瑞康医院(血液透析)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邵阳瑞康医院(血液透析)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4851.6元。

    处理结果:邵阳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邵阳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协议》有关条款,责令该医疗机构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851.6元,并按1倍行政处罚4851.6元,对责任医师医保支付资格记分。

    三、邵阳胜广医院(血液透析)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邵阳胜广医院(血液透析)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分解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0779.4元。

    处理结果:邵阳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邵阳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协议》有关条款,责令该医疗机构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779.4元,并按1倍行政处罚10779.4元,对责任医师医保支付资格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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