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根据湖南省医保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经测算后,制定了全市康复类、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美容整形类项目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拟新增康复类项目46项、精神治疗类项目16项、美容整形类项目202项,拟废止停用现行康复类项目34项、精神治疗类项目30项、美容整形类项目23项(详见附件)。
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程序,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医疗保障局提出(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提交修改依据和理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未提供佐证资料的、未加盖公章(或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无联系方式的、超过公示期的意见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6月5日至6月12日
联系电话:0731-58535764
邮箱:xtsylbzjzck@163.com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157号
邮编:4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