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旗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管理工作,保证非免疫规划疫苗质量和正常供应,我旗拟于近期开展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要求,落实国家关于疫苗采购、使用管理政策要求,强化非免疫规划疫苗的统一采购管理,规范疫苗购销行为,保障疫苗质量和供应,确保疫苗接种安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采购对象
纳入内蒙古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的品类、生产企业和代理商,拟在库伦旗非免疫规划工作中使用的疫苗,包括3价流感疫苗、亚单位流感疫苗、13价肺炎疫苗、23价肺炎疫苗、狂犬病疫苗、水痘疫苗、乙肝疫苗、手足口病疫苗、五联疫苗。其中,流感疫苗采购两家,狂犬疫苗采购两家,其余疫苗采购一家。
三、采购方法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库伦旗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组根据疫苗质量、规格、价格、生产企业规模、生产工艺、知名度、信誉、售后服务、退换货承诺等重点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最终根据采购工作组评定结果择优选择供应厂商。为避免单一供应商长期垄断,按照自治区要求,同一品类疫苗不得连续三年在同一供应商处采购。
四、参与采购生产企及代理商的资格要求
疫苗生产企业为最新更新的自治区文件公布的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的疫苗生产单位、疫苗生产企业、代理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代理人和被授权人的情况说明、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药品注册证、鉴定报告书、批签发证明等,申请准入的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情况资料;
2.在库伦旗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
3.提供完善和连续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副反应发生处置配合良好,突破病例处理有承诺并积极配合,对于疫苗破损、过期等能给以及时有效处理等。
五、采购时间和地点
采购时间:2026年09月10日16:00。
采购地点:库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库伦旗库伦镇双拥街878号)
六、采购程序
1.采购资料准备:有意向参加采购的生产企业及代理商,携带要求相应的资格参会。
2.采购资料审核:库伦旗疾控中心对疫苗生产企业及代理商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资料不完整者,将取消参加疫苗采购的资格。
3.采购会议召开:参加采购的疫苗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准备3-5分钟的产品介绍,经库伦旗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组综合评定后确定入选(备选)疫苗。
七、联系地点及人员
1.联系地址:库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库伦旗库伦镇双拥街878号)
2.联系人:免疫规划股陈怡霏
3.联系电话:1569095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