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询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邀具有相关资质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
中药配方颗粒
二、询价单位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武鸣医院
三、相关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厂商。
(二)供应商必须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还必须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登记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三)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认证证书》等。
(四)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或广西区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执行,质量有保障;
四、报价文件要求
相关证照资料按报价文件模板(附件1)要求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
(一)药品报价表,报价包含其他配套服务价格(附件2);
(二)供应商资料
1.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等;
2.供应商对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为委托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名),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委托企业印章。
(三)其他需要向我院提供的材料。
五、报价方式及时间
邮箱投递:凡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报价文件按要求排列后扫描,与报价表的excel版一同打包命名为“公司名称+中药配方颗粒报价文件”发送至邮箱fswmyyyjk@163.com(未按要求命名的视为无效报价),纸质版报价文件寄递至药剂科办公室(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永宁路26号),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六、本次询价结果仅为制定控制价辅助依据,具体以医院实际需求为准。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0771-6023593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武鸣医院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