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作为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已自主研发系列药食同源产品。为进一步将研发成果推向社会、扩大品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药食同源产品生产、供应、销售合作团队或企业,诚邀具备药食同源产品生产、供应、销售等相关许可资质的企业踊跃报名。
一、项目概况
目前我院药食同源系列产品中,汤圆、月饼、粽子等品类的技术与市场成熟度已达商用标准;此外,院方还持有数十种药食同源产品的研发成果,待进一步转化为成品。未来合作期间,院方将持续提供药食同源产品配方,并给予销售场地、品牌监制、技术指导等支持;由运营方负责产品的全链条生产、销售与推广。
二、资质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具备先进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完善的生产设施。
(三)具备高水平的技术团队和成熟的生产工艺。
(四)具有开展此项业务的相关资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SC)、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能对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追溯管理。
(五)具备药食同源类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能力,有稳定的质量管控体系和广泛市场销售渠道的企业优先。
三、责任划分
(一)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负责提供产品配方和品牌授权。
(二)运营方负责产品的生产、包装、仓储、物流及市场销售(含制作产品的药材、食材、调料等原材料及人工、设施、设备、相关场地)。产品上市前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的营养成份分析检验检测(或测试)报告,并提供该款产品营养成分分析表中相关的内容。
(三)运营方承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安全和食品卫生管理,产品的生产、存贮、配送等环节都必须按工作程序和制度落实到位,确保安全性。
(四)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运营方是唯一且最终责任主体,独立承担生产、销售、宣传等环节引发的法律责任;如因配方引发争议,由医院方协助解释与澄清。
(五)运营方在销售、宣传产品时,可在宣传语及包装设计“产品源自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科技成果转化”或者“产品源自重庆中医药学院附属江津医院科技成果转化”中提及“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等字样,但须经医院审核同意。
四、保密义务
运营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任何(无论是书面还是电子形式)资料、文件、数据、商业秘密、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等,均负有保密的责任。
五、科技成果转化收益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按不低于年度销售额5% (税后)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具体比例按中选运营方承诺比例执行。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08: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德感总部(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感津马路458号)应秋楼13楼科技外事科办公室。
七、所需材料
凡有意愿的企业,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并密封,材料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023-61069304
九、招商结果的确定
经资质审核合格的报名企业,医院将组织谈判洽谈(具体洽谈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综合报名企业的资质条件、服务保障能力以及谈判洽谈情况,最终确定合作企业。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