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中药饮片采购管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稳定供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福建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福清市第五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院现就院内常用中药饮片开展公开询价采购工作,诚邀符合资质条件、信誉良好、具备较强供货实力的合法供应商踊跃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五医院中药饮片公开询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SYY20260025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4.采购内容:全院临床常用中药饮片一批,共计239个品种,具体品种、年预估采购数量、品级及报价要求详见附件1《福清市第五医院中药饮片采购目录表》。
5.合同服务期限:壹年,自采购服务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国家、省、市医药采购重大政策调整、医保价格调整或集中采购政策落地,一律按照上级最新政策文件无条件执行,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违约或加价。合同到期前我院未完成新一轮采购询价的,成交供应商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及全部服务条件持续供货,顺延周期直至新成交供应商正式履约供货,顺延期间服务标准、价格、质保要求保持不变。
6.项目年度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为年度预估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医院实际入库验收、实际使用采购数量为准,院方不保证年度最低采购量。
7.交货验收要求:供应商严格按照我院药剂科下达的每批次采购订单,准时送货至指定地点,全程配合院内验收、清点、入库工作;凡质量不合格、规格不符、炮制不达标的中药饮片,供应商须无条件免费退回并及时完成调换补货。
8.履约服务地点:福清市第五医院院内指定药库及相关临床科室。
9.报价限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报价、联合供货,严禁中标后分包、转包、委托第三方供货,一经发现直接判定无效响应、取消参选资格或终止合同,纳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永久限制参与我院各类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均清晰载明中药饮片经营项目;
3.拥有成熟稳定的饮片采购货源渠道、标准化质量管控体系、专业仓储养护条件、完善物流配送能力及临床应急用药保障能力;
4.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无经营假劣药材等不良从业记录,无失信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行业禁入、限制参与采购等情形。
5.具备完善的药品质量追溯体系,能够实现每批次中药饮片来源、产地、炮制、检验、流通全程可追溯,满足药监及医院溯源核查要求;
6.法律法规及本公告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递交资料及相关要求
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清晰完整,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一)企业基础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必须体现中药饮片经营范围)。
(二)法人及授权手续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办报名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有效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信誉证明材料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承诺函》原件,承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行贿、偷税漏税、违规经营中药饮片、药品质量不合格等不良记录。
(四)供货实力与质量保障材料
1.企业中药饮片质量管控体系说明(含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全流程管控措施);
2.近三年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中药饮片供货合作合同及履约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3.针对本医院专项供货实施方案(含配送计划、人员配置、库存保障、应急方案等);
4.中药饮片长期质量保真承诺书及全流程质量管控措施;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临床紧急用药应急保障供货预案。
(五)报价样品提交要求
1.提交品种:严格按照附件5《样品指定品种清单》提交全部30个指定品种样品,单品种样品净重量不得低于50克,无碎末、无杂质、品相完整;
2.内包装:单一品种使用透明自封袋独立分装,仅标注药材品名,严禁出现企业名称、产地、批号、品牌、联系方式等任何企业识别信息,违规者直接判定样品无效;
3.外包装:所有样品统一密封打包,外包装仅填写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用于院内统一登记接收;
4.样品标准:所有送检样品均为同一生产批次,品相完好、炮制规范、无质量瑕疵,供应商书面承诺实际供货饮片质量标准不得低于送检样品;
5.递交规则:样品须与纸质报价响应资料同步递交,逾期未交、样品数量不足、品种缺失、包装不符合规定、存在识别信息的,一律视为无效响应;
6.样品后续处理:
(1)成交供应商:其递交的全部样品,由院方统一封存留样,作为合同期内日常入库验收、质量比对、抽检判定的唯一实物参照依据。留样样品不予退还,亦不予结算任何费用。
(2)合同期内供货:入围供应商实际供应的中药饮片,其品相、炮制、纯净度、色泽、气味等综合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本次留样样品,院方随时对标抽检。
(3)未入围供应商:其递交的样品,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凭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至我院药剂科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的,视为自动放弃样品所有权,由医院统一销毁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4)样品损耗免责:院方对所有接收的送检样品、封存留样样品,在合规开展样品查验、质量检测、留样比对、试验核验等常规评审及验收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正常损耗、破损、变质、消耗等情况,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退换责任,所有样品损耗风险及相关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报价响应文件(全套)
1.完整报价响应文件目录,页码清晰、目录对应;
2.严格按照附件1格式制作中药饮片分项报价明细表,完整、准确填写品级、产地、单价、单项总价及合计总价,无漏报、错报;
3.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承诺函;
4.长期服务履约承诺书(严格按附件2标准格式,不得删减、修改条款);
5.中药饮片质量保证承诺函(严格按附件3标准格式,不得删减、修改条款);
6.完善售后用药保障服务方案(含退换货、应急补货、质量整改、定期回访等内容)。
四、饮片质量标准、配送时效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执行标准
1.所有供货中药饮片必须符合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福建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国家、省级法定标准;每批次送货必须随货附带完整、真实、有效的出厂合格检验报告,无检验报告不予入库;
2.严禁供应掺假、增重、染色、硫磺超标、农残重金属超标、霉变虫蛀、走油、受潮、炮制不达标的劣质饮片,实现药材来源、生产、炮制、流通全程可追溯;
3.道地药材需同步提供正规产地溯源证明、产地备案资料及相关资质文件;
4.院内入库抽检、日常验收、质量判定均以本次报价封存留样样品为核心参照依据,30个指定样品品种的质量不得低于留样标准,其余 209个采购品种的质量需符合国家及省级法定标准。
(二)配送供货时效
1.日常常规采购订单:接单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足额配送、验收、入库,不得拖延;
2.临床紧急应急用药:24小时内响应对接,72小时内保障足量到位,满足急诊、住院应急诊疗需求;
3.需恒温、阴凉、冷藏储存类特殊饮片,全程落实温控运输,留存完整运输温湿度管控记录,随货备查。
(三)全流程售后服务
1.质量问题处置:验收不合格、品相不达标、炮制不符合要求、与留样不符的饮片,供应商24小时内响应,7个工作日内完成无偿更换、补货;因供货延误、质量问题影响临床正常用药,我院可自行应急采购,产生的全部差价、人工费、运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
2.入库效期要求:中药饮片入库时间距生产日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8个月。对于有效期不足24个月的品种,入库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总有效期的2/3,不符合效期标准的一律不予入库;效期计算以药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有效期为准;
3.滞销药材调换:单品种入库满12个月未使用完毕且无质量问题的滞销饮片,供应商15个工作日内免费调换全新合规饮片;
4.近效期退换:距离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中药饮片,我院实行无条件退换货,供应商7日内完成全部调换、回收工作;
5.所有退换货、补货、运输、装卸、人工、损耗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供货方自行承担,院方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
6.成交供应商须安排固定专职对接人员,全程统筹日常订单核对、送货对接、账目对账、质量问题整改、售后答疑等工作,人员变动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院方。
五、询价评审细则
1.评审原则: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质量兜底、性价比择优原则。严格执行质量优先,资格审核合格、样品盲评达标后,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价格分值占60%,质量分值占40%,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合作供应商。
2.评审组织:由医院组建专项评审小组开展独立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通过、纪检部门监督确认后,对外公示。
3.评审依据:全部评审流程、评分标准、计分方式、否决条件,严格按照附件4《中药饮片公开询价采购项目评审办法》执行。
4.报价规范: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固定全包价,包含药材成本、炮制加工、包装、运输、装卸、税费、售后、退换货、留样等全部费用,报价单位为元/kg,保留两位小数;各品种报价不得高于医保最高限价及市场公允价格;未完整填报报价的,若漏报品种数量未达到符合性审查淘汰标准,则缺失品种按其他有效响应供应商中同品种最高报价计入总价进行评分;若漏报品种数量达到或超过10个,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撤回。
六、报名及资料递交时间、地点
1.报名及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2日(上午8:00-12:00,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日 17:30,逾期不予接收;
2.资料密封要求:整套报价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统一密封装袋,档案袋外侧标注企业全称、采购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密封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
3.递交地址:福清市第五医院三号楼二层药剂科。
七、无效响应及采购失败认定情形
1.报名材料逾期提交、资质证件不全、材料未加盖公章、密封不符合要求;
2.未按规定提交报价样品,或送检样品经盲评不合格;
3.经资格审核、综合评审,有效合格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采购失败;
4.报价资料弄虚作假、虚假承诺、隐瞒不良经营记录;
5.存在串通报价、恶意竞价、成交后无故放弃履约、供货质量不达标等违规行为。
6.存在分包转包、委托第三方供货、擅自更换货源产地、私自调价等违约违规行为。
凡出现以上违规情形,直接判定无效响应或采购失败,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永久取消院内所有采购项目参与资格。
八、其他履约重要约定
1.若后续福建省、福州市统一推行中药饮片医保平台集中采购、价格调整政策,所有供货价格、供货标准、履约规则优先执行省级、市级平台统一规定,供应商无条件配合,不得违约。
2.入围供应商出现逾期交货超过7日、单月累计缺货3次及以上、无法保障临床正常用药、质量抽检连续不合格等严重违约行为,我院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经济违约责任及行业失信责任。
3.合同履行期间如需调价,供应商须提交书面调价申请及依据,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未经审批擅自调价一律视为违约。
4.货款结算:饮片验收合格入库后,双方应于次月 10 日前完成上月自然月对账确认。院方在对账确认无误后90日内支付相应货款,结算周期以财务实际流程为准,付款方式为银行对公转账。
5.实际供货质量、品相、炮制标准、产地、品级与送检样品、书面承诺、合同约定不符的,医院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追究全部损失。
6.本公告所有条款及全套附件内容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清市第五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所有。
九、咨询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福清市高山镇西江路1号福清市第五医院
业务对接科室:药剂科
业务咨询电话:13338268257
纪律监督投诉电话:0591-62838985
福清市第五医院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