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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医院】云南省普洱市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云南省普洱市人民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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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招标条件

按照普洱市人民医院内部管理要求,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普洱市人民医院委托,对普洱市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组织公开遴选。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履约能力的潜在响应人参与本项目,并按要求递交密封响应文件。

二、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普洱市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2.2招标编号:Q53JX1026001220

2.3招标范围:对普洱市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进行遴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标段内容

中选供应商数量

1标段

西药、中成药

6

2标段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2

3标段

中药饮片

2

4标段

中药配方颗粒

2

5标段

短半衰期放射性药品

2

6标段

长半衰期放射性药品

2

7标段

化学品

2

注:(1)标段名称命名规则:普洱市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1标段为本项目1标段的标段名称;普洱市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2标段为本项目2标段的标段名称;以此类推。

(2)标段编号命名规则:Q53JX1026001220-001为本项目1标段的标段编号;Q53JX1026001220-002为本项目2标段的标段编号;以此类推。

(3)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同时选择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允许中选多个标段。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顺序由1标段开始到7标段结束)。

2.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每年度一考核,考核合格继续履行下一年合同,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进行配送企业增补。

2.6项目实施地点:普洱市人民医院,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指定货(斗)柜或货架。

2.7交货期限:配送企业在收到招标人采购订单后,一般药品应72小时内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急救、急用药品必须在8小时内送达,节假日应照常配送。

2.8政策说明:配送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或进行集采而与本次采购结果相冲突的,则执行国家或地方最新政策或集采政策。

2.9分配方式:按招标人划分原则进行划分,具体分配比例参考下表:

1标段:西药、中成药

中选人排序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第6名

配送金额占比

60%

20%

8%

5%

4%

3%

注:如中选供应商少于6家,按中选顺序分配后,剩余份额在中选供应商中平均分配。

2标段: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7标段:化学品

中选人排序

第1名

第2名

配送金额占比

60%

40%

3标段:中药饮片(含集采);4标段:中药配方颗粒

根据中选供应商各品种单价报价情况,同品名、同规格、同质量层次下,报价低者获得该品种配送权;若报价相同,根据中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情况,排名第一的企业优先获得该品种配送权。

5标段:短半衰期放射性药品;6标段:长半衰期放射性药品

中选人排序

第1名

第2名

年度配送月数

7个月

5个月

备注:

①因市场供应限制等特殊原因,中选供应商配送份额可能突破上述规则限制比例;

②若某品种无中选供应商可配送,则招标人针对具体品种重新进行公开遴选,并与新增配送企业签订药品采购合同以保障药品供应;

③以上标段及药品品种划分仅限本次遴选当下状态,后续品种动态变化将按招标人药品遴选相关规定执行。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5月至今期间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5月至今期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所供应的药品各品种按云南省政策要求需执行两票制(含一票制),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3.9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下同一标段的招标活动。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承诺取得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权限,并承诺能提供所投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承诺函)。

2标段:投标人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具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普洱市区域内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相关经营资质。同时承诺能提供所投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承诺函)。

3标段:

(1)投标人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涉及按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须提供有效批复文件。同时承诺能提供所投饮片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按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须提供有效批复文件;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许可范围须包含“毒性饮片”。

(3)投标饮片属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投标人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依法取得的有效的驯养繁殖许可证或相关部门的行政批准(复);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依法取得的有效的驯养繁殖许可证或相关部门的行政批准(复)。

(4)投标饮片为甘草、麻黄草(或以甘草、麻黄草为原料的制品)的:投标人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依法取得的收购许可证;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收购许可证。

4标段:投标人须为所投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云南省外企业且所投中药配方颗粒未按国家药品标准(简称国标)生产的,须已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跨省销售备案(须提供承诺函)。

5标段:

(1)投标人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承诺能提供所投药品生产企业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投药品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须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投药品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

(3)投标人如自行配送,投标人须具备放射性药品运输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如委托配送,配送单位须具备放射性药品运输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及委托配送协议。

(4)投标人所投药品内外包装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放射性药品运输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6标段:

(1)投标人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承诺能提供所投药品生产企业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投药品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须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所投药品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

(3)投标人如自行配送,投标人须具备放射性药品运输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如委托配送,配送单位须具备放射性药品运输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及委托配送协议。

(4)投标人所投药品内外包装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放射性药品运输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7标段:

(1)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同时承诺能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须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如自行配送,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投标人如委托配送,须提供配送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及委托配送协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或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B区12-48-05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4.3获取方式:投标人可选择线下或线上任一方式获取:

(1)线下获取:投标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除外);③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⑤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至本公告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如有);

(2)线上获取:投标人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标段名称、标段编号及本单位信息(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发送至ynzbpe123@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如有)。获取招标文件汇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全称: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开户账号:1标段:010000079833;2标段:010000079832;3标段:010000079831;4标段:010000079836;5标段:010000079830;6标段:010000079834;7标段:010000079835。

注:请投标人在银行附言栏注明“标段编号+招标文件费”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4.4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8月13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8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B区12-48-05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普洱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洱市人民医院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44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879-213666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106

联系人:江锋、郭艳芳、孙玉龙、冯强、罗红坚

联系电话:0879-2869698、13648823273

电子邮箱:ynzbpe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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