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在近期召开2026年龙游县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项目调研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前来参与。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a)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d)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e) 具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质,可参与浙江省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资格和电子卖场资格;
f)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g) 具有有效的中药配方颗粒《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拟调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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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龙游县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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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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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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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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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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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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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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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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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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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龙游县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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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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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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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颗粒质量基本要求:投标人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须符合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或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品种。上市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获得上市备案号,跨省销售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获得跨省销售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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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研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7月16日(周四)下午14:00前
报名邮箱: zhanglj501@163.com;
监督电话: 0570—7212353(张女士)
咨询电话: 0570—7212250(程女士)
联系地址:龙游县东华街道友钦路1号龙游县人民医院。
五、报名资料:见附件。材料不齐做无效报名处理。
六、报名方式:请各报名公司代表把“报名文件”PDF版、“报名表”Excel版、 “市场调研表”Excell版及PDF版打包,以“中药配方颗粒项目+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并以“中药配方颗粒项目+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我院纪检监察室指定邮箱。
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参与,谢谢合作!
龙游县人民医院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