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有关企业:
为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持续扩大改革成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等文件规定,现对广东易短缺药联盟和江西干扰素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内中选品种开展年度采购协议续签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按照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的原则,广东易短缺药联盟10个中选品种、江西干扰素联盟11个中选品种纳入续签范围,见附件。
二、协议采购量
广东易短缺药联盟续签品种仅剩余6个月,协议采购量按照“首年约定采购量”折半算;江西干扰素联盟续签品种协议采购量按照该批次采购文件确定。辖区内医药机构确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相关品种约定采购量的,在药品交易系统的“购销协议管理”菜单中填报需调整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各地审核并报省局批准同意后调整。
三、有关要求
各地按照《关于执行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等省际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规定,组织签订采购协议、落实各项配套政策,确保中选药品的质量、供应、使用和回款。各地要主动联系有关单位,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和属地医药机构按要求做好相关品种续签工作,确保续签工作平稳实施。
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