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药品价格治理有关要求,现开展省级集采中选产品(含中选限量产品,下同)联动价格信息查看及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截至2026年5月21日,我省省级集采中选价格高于其他省级集采中选价格的中选产品以及同企业符合差价比价关系的其他中选产品(具体见系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6年5月26日17:30。
三、查看及确认路径
(一)其他省级集采中选价格低于我省中选价格的中选产品联动价格查看: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药品价格管理-药品价格公示-省级集采中选产品联动价格信息查看项目”查看相关联动价格。
(二)同企业符合差价比价关系的其他中选产品联动价格确认: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子系统,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药品价格管理-药品价格确认-省级集采中选产品联动价格确认项目”进行联动价格确认。
四、相关要求
(一)企业如对查看或确认的联动价格信息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省平台药品交易系统,通过“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药品)”填写反馈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药品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见附件)及相关材料,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官网截屏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省级集采中选价格低于我省中选价格的中选产品:无异议或申诉不予采纳的,后续将联动调整中选价格。
(四)同企业符合差价比价关系的其他中选产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以及逾期未操作的视为接受联动,后续将联动调整中选价格;企业拒绝确认价格或申诉不予采纳的视为不接受联动价格,后续将按相关采购文件规定取消中选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87709875,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