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根据《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要求,入围商务标评审进入议价程序的药品以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议价确定入围品种,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议价时间
第一次议价报价时间: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15:00-18:00
第二次议价报价时间:2016年1月30日(星期六)9:00-12:00
二、议价目录
《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商务标评审议价品种》(详见附件1)
三、议价方式
议价以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各生产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本企业的药品申报系统账号密码登录药品竞价系统(网址:http://www.gxyxzb.gov.cn:8008/)进行议价报价(操作手册详见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最新下载”)。
四、议价流程
(一)第一次议价:专家组对议价的每一个品种制定专家参考价后进行挂网公布,生产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药品竞价系统根据专家组第一次制定的专家参考价进行第一次议价报价,议价报价不能高于上一轮报价(初始报价),第一次议价报价低于或等于第一次议价专家参考价的品种入围(属于基本药物的药品,每竞价组选择最低价品种入围,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价,则按经济技术标综合得分高者入围),不需再进行第二次议价。
(二)第二次议价:第一次议价报价高于第一次议价专家参考价的品种由专家组再重新制定的专家参考价(第二次专家参考价可能比第一次专家参考价高,也可能低,请各生产商慎重考虑),企业只能按专家组第二次制定的专家参考价调整第二次议价报价,企业第二次议价报价调整后低于或等于第二次专家参考价的入围(属于基本药物的药品,每竞价组选择最低价品种入围,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价,则按经济技术标综合得分高者入围),不接受第二次专家参考价的淘汰。
(三)生产商每次议价报价均不能高于上一轮报价,第一次议价不报价的,按解密价格提供给专家组制定第二次专家参考价,生产商仍可参加第二次议价,所有需要第二次议价但不报价的视为放弃。
五、议价专家参考价制定规则
(一)专家组对议价的每一个品种根据临床使用情况、企业报价、2010年广西入围价、5省入围均价以及相同品种竞价品规入围价格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给每个品种制定专家参考价,去掉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后由系统自动进行求和平均,计算出该品种的专家参考价。
(二)无报价限价的产品,取2010年度广西同厂家其他规格的入围价进行差比后提供给专家制定参考价时参考或按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中各省(广东、重庆除外)同厂同规格入围价的均价和最低值提供给专家组制定参考价时参考。
均价的计算方法:有5个以上中标价的,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后取平均值;有5个以下(含5个)中标价的,直接取平均价。
(三)相同品种议价品规的价格要参照竞价品规的入围价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生产商议价报价是指可供应给医疗卫生机构的供货价,所报价格包括配送费用。
(二)议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0.01)。
(三)议价报价时,生产商以实际投标的药品规格包装数量进行报价。原则上,口服制剂以审核通过的包装单位报价(如盒、瓶、袋、板……);注射剂以支、瓶、袋等报价;中成药及外用制剂中贴膏、贴膜、贴片等以基本包装报价;外用制剂中的乳胶剂、凝胶剂、滴眼液、滴鼻剂、滴耳剂、软膏剂、眼膏剂、喷雾剂、气雾剂等以支、瓶报价。
(四)带有附加装置(如加药器、冲洗器等)的药品所报价格为不含附加装置的价格。
(五)生产商在议价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所填价格,议价报价时间截止即不能报价。
七、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商务标评审议价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
附件:1.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商务标评审议价品种
2.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商务标评审议价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