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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朗医院】广东省东莞市大朗医院中药饮片市场调研公告

所属项目:广东省东莞市大朗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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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向患者提供优质中药饮片,规范我院中药饮片采购、储存、使用全流程质量管理,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患者临床用药安全有效。为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开展,现拟对我院所需中药饮片开展市场调研,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优质供应商参与本次调研工作。

一、市场调研项目

东莞市大朗医院中药饮片市场调研

(一)传统中药饮片

1、本次调研须同步填报传统中药饮片大包装、小包装报价,凡完成报价填报的品种,视为供应商承诺具备常态化、稳定供货能力。供应商可供品种须全面覆盖中药饮片目录清单(附件1)中所列全部传统中药饮片品种的小包装规格,供货范围不限于清单品种;可在对应功效分类项下增补其他合规传统中药饮片品类,所有增补品种须在资料备注栏统一标注新增可供应品种,确保审核溯源清晰。

2、同一传统中药饮片品种若存在多家生产企业、多产地货源的,须逐一完整填报全部生产企业全称、对应产地等完整溯源信息,严禁遗漏、简写、合并填报、虚假填报。

3、供应商填报的饮片品名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规范,与实际交付货品实物名称完全一致,严禁使用简写、地方别称、俗称替代标准品名,杜绝品名混用、错用、违规替代等情况。

(二)中药配方颗粒

1、供应商须承诺保障中药饮片目录清单(附件1)中所列全部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的常态化、稳定供应,供货范围可不限于清单品种。供应商可在对应功效分类项下,增补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行业规范的合规中药配方颗粒品类,所有自主增补品种须在资料备注栏明确标注新增可供应品种,便于统一审核、分类核验。

2、同一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若存在多家合规生产企业、多渠道供货来源的,须如实、完整填报所有具备合法生产资质的生产企业全称、产品备案信息及相关溯源资料,全面覆盖全部供货渠道,不得隐瞒、简化、漏报、错报相关信息。

3、供应商填报的中药配方颗粒品名,须严格遵循国家配方颗粒统一命名规则、药品注册及备案标准,确保填报品名、产品备案名称、实际供货实物名称三者完全一致。全程严禁使用简称、俗称、别名替代标准品名,严禁不同规格、不同批次、不同品名混用错配,保障产品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全程可溯源。

(三)新型中药饮片(包含中药破壁饮片、中药超微饮片、直接口服饮片以及其他经特殊工艺加工的新型饮片)

1、供应商本次填报的新型中药饮片品种,仅限我院公布的中药饮片目录清单(附件1)中新型中药饮片目录范围内品种,须至少填报目录内1个及以上品种,严禁填报任何目录外新型饮片品类。

2、供应商填报的新型中药饮片品名须与实际交付货品实物名称完全一致,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化品名规范,不得简写、使用别称替代或混用不同品名,确保货品信息精准对应、可追溯核验。

二、供应企业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资格条件。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无其他不符合参与采购调研的违规情形。

3、供应商须为依法独立设立的法人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调研。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项目调研: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B、双方经营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存在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资质要求: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对应品类《药品GMP证书》;201912月后新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按新规无需提供《药品GMP证书》。经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经营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毒性饮片;同时需提供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文件。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市场调研成套资料:封面标注《东莞市大朗医院中药饮片市场调研资料》,含资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全套资料(严格按照附件2格式编制)。

2、中药饮片目录清单及对应报价表(严格按照附件1格式编制)。

3、企业资质证照复印件(全部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GMP/GSP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01912月后获批的对应资质证书,按国家新规免予提供GMP/GSP证书的,可无需提供。

4、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一年不少于3家公立医院的供货合同或供货发票复印件,作为市场供货及价格参考依据。

5、样品及检验资料:提交10种代表性常规中药饮片样品(新型中药饮片仅需提交报名对应产品样品),所有样品需清晰标注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等信息,并附对应批次产品检验报告。

6、配套服务资料:若企业可提供饮片储存、调剂、养护等配套设备设施及增值服务的,需提交相关服务承诺书及佐证资料。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质量要求:供应商所供全部中药饮片质量须符合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项检测标准;非药典收载品种须符合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法定标准。供应商近三年内无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及其他重大药品质量违法违规记录。

2、包装规范:所有中药饮片包装、标签、说明书须严格遵照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中药饮片包装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3358号)相关规定执行,包装规范、标识清晰、信息齐全。

3、装量标准:中药饮片实际装量与标识装量的差异,须严格符合《中药处方和调剂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4、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含税、含运输、含交付验收等全部费用的最终落地价。报价填报规范:传统中药饮片需填报品名、1kg单价;中药配方颗粒需填报品名、大小包装价格及1g单价;新型中药饮片需填报品名、小包装单价。供应商须承诺所报全部品种均可常态化正常供应。

5、特别说明:本次市场调研仅为市场摸底调研行为,不属于政府采购及采购要约行为,我院不据此作出任何采购承诺,企业所提交资料仅供我院调研参考。

五、现场调研安排

现场调研会具体时间、地点,待企业资格审核审定后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间

2026728日至2026810日(工作日北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不予受理)

七、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请将本公告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整理齐全后,发送至指定邮箱:182871511@qq.com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莞市大朗医院药剂科办公室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69-83009012(工作日北京时间8:30-12:0014:30-17:30

联系邮箱:182871511@qq.com

九、调研论证流程

企业接到调研通知后,须按本公告要求准备全套报名资料参会。资料提交要求:严格按照中药饮片市场调研资料(附件2)规范整理全套资料,共计6套,其中1套为加盖企业鲜章的原件,其余5套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按要求完成现场汇报讲解。

十、其他说明

本次调研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东莞市大朗医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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