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全链条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苏疾控〔2025〕2号)《关于加强江苏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疾控〔2025〕12号)等要求,拟开展2026年宿城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本次遴选范围为已纳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产品目录中的非免疫规划疫苗。
2.参加遴选的企业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政及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提供退换货服务并积极配合。
二、提交遴选材料
1.企业生产经营和产品使用情况。江苏省近3年(2023年-2025年)产品使用数量。
2.团队服务人员资料。生产和推广企业服务团队的配套人员情况(附件1),服务人员的企业授权委托书或备案证明、身份证复印件、6个月的社保证明、企业和个人的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2)。
3.售后及伴随服务能力资料。退换售后服务承诺(附件3)、配送服务承诺(附件4)、供应保障承诺(附件5)、AEFI及突破病例处置能力证明、产品相关保险补偿投入情况(附件6)。
三、遴选材料要求
1.企业必须委托本企业工作人员,持企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递交手续,一次性递交所有材料。
2.每一个疫苗按照目录及需提交材料顺序编制遴选资料的纸质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七份,用密封袋封存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现场提交《2026年宿城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报名表》(附件7)。
四、材料提交时间
2026年7月24日-8月3日
五、注意事项
1.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生产企业于2026年8月3日16时30分前(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00)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主动放弃。
2.参加遴选的生产企业(委托推广企业)需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资料造假,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如在疫苗使用环节查实企业存在造假情形,即刻终止供货并取消合作资格,永久禁止参与本地所有疫苗遴选采购,相关线索移送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宿迁市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宿迁市宿城区古城路7号) 东侧辅楼3楼免疫规划与疫苗管理股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7-84562820
附件1-7:
(请扫码查看附件)
宿迁市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