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第五医院委托,现就其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供应商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26-FW08233
二、招标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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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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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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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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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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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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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第五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供应商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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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3家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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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第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单位考核小组考核通过后,在服务条款、政策不变的前提下,签订第二年合同,依此类推,如考核结果不达标或政策出现变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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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伴随服务是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承担产品的运输、退换(质量问题或破损的药品)、技术协助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2.中药饮片年采购量无法确定,以实际用量为准,费用按实际数量结算。医院有权根据各入围供应商的服务响应情况、供货质量和医院实际情况,在服务期内自行调整入围供应商的采购份额,如出现供应商严重违约终止服务资格的,其采购份额由金华市第五医院,根据入围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中药饮片质量、服务评价、服务质量、综合实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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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资质(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188990787000126,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邮箱接收地址:2772376851@qq.com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6年9月23日8:30-9:00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9月23日9:00在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开标。
十、公告地址:
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b.zhengcaiyun.cn)-非国有企业公告
十一、业务咨询:
(一)采购单位:金华市第五医院
地 址:金华市五一路208号
联 系 人:楼女士联系电话:0579-82368518
(二)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郑晓春
联 系 人:诸葛慧 联系电话:0579-83189380 82779007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
(三)采购监督管理:
联 系 人:童女士联系电话:0579-8252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