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已于2015年11月20日发布“关于近期开展2015年天津市医疗机构第一批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为保证第一批药品(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行业协会、学术团体公布的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示范药品目录)挂网采购后续工作顺利进行,请相关企业于2016年1月4日后,尽快完成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企业注册及药品注册工作。
请各相关企业参照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文件下载区《企业注册系统操作手册》及《药品信息填报系统操作手册》,积极准备注册材料,并密切关注审核状态,及时依据退回原因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以便企业及药品信息顺利通过初审、复审,以便继续开展后续工作。
相关信息,将在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官网和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微信公众号同步发送,请相关企业及时密切关注。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