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疫苗生产(代理)企业:
为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带状疱疹相关疾病的综合防控工作,提高适龄人群疫苗接种覆盖率,推动健康管理关口前移,全面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切实减轻群众疫苗接种费用负担,提升我县重点人群疫苗接种覆盖率,筑牢全民免疫屏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组带状疱疹疫苗接种惠民活动。本次活动由我中心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发布,任何企业未经我中心审核批准,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在我县开展相关疫苗惠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背景
近期,有疫苗厂家主动向我中心提出,拟在我县开展重组带状疱疹疫苗"买一赠一"惠民活动,为适龄人群提供疫苗接种费用减免。此举对降低群众疾病负担、提升接种意愿具有积极意义。为进一步扩大惠民覆盖面,让更多群众受益,我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普惠的原则,诚邀各疫苗生产(代理)企业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参与条件
凡在我县已开展重组带状疱疹疫苗业务的疫苗生产(代理)企业,若有与"买一赠一"同等力度或更优力度的惠民政策,均可报名参与本次惠民活动。参与企业须确保所提供的惠民政策真实有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疫苗管理规定,并承诺对疫苗质量安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所有惠民活动方案须经我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我中心拥有最终审核决定权。
(二)参与方式
有意参与的企业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向我中心提交书面参与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证明文件等);
(2)拟参与惠民活动的疫苗品种、适用人群、具体优惠方案及活动周期;
(3)疫苗供应保障承诺书,确保活动期间疫苗供应充足、冷链运输规范、全程可追溯;
(4)惠民活动宣传方案(须包含宣传内容样本,须经我中心审核备案,未经审核不得擅自发布);
(5)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三)审核与发布
我中心将对各企业提交的惠民方案进行严格审核汇总,对不符合条件或方案不完善的企业,我中心有权要求其补充材料或不予纳入。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其惠民政策将统一纳入本次全县疫苗惠民活动,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参与企业须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方案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活动内容、扩大或缩小适用人群范围、调整优惠力度。确需变更的,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我中心提交书面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三、活动要求
(一)各参与企业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疫苗质量安全、供应稳定、冷链运输规范、全程可追溯。
(二)惠民活动须遵循"知情、同意、自愿、自费"的原则开展接种,不得强制推销、捆绑销售或变相诱导消费。
(三)参与企业须配合我中心及辖区各接种单位做好惠民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所有宣传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海报、折页、电子图文、视频等)须经我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不得含有夸大疗效、虚假承诺、贬低其他产品等违规内容,不得进行商业广告宣传。确保群众知晓活动内容及参与方式。
(四)活动期间,我中心将对各企业惠民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操作、擅自变更方案、疫苗质量问题、群众投诉较多等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我中心有权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暂停或终止其在我县的疫苗业务合作,并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向社会公开通报。
(五)参与企业须服从我中心统一管理,定期向我中心报告活动进展情况、接种数据及不良反应监测情况,配合我中心开展数据统计和效果评估工作。
(六)参与企业须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咨询、投诉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报告,承担因疫苗质量问题或活动组织不当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四、监督管理
我中心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本活动的统筹协调、审核把关、监督检查及投诉处理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企业存在违规开展惠民活动、虚假宣传、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可向我中心或相关部门举报。我中心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本次活动中的表现纳入后续疫苗采购及业务合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筠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活动期间如遇国家或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我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活动方案进行调整或终止,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参与企业须无条件服从我中心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作出的决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筠连县爱民街道85号
联系电话:0831-5863120
联 系 人:钟老师
筠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7月19日